察舉制是漢代最重要的選官制度。它的核心不是考試,而是推薦:由地方長官考察當地人才,按科目向朝廷舉薦,朝廷再授予官職。

科目

最常見的是「孝廉」,此外還有「茂才」「賢良方正」「明經」等。孝廉重德行,茂才重才能;被舉者多先入郎署,再出任地方或中央官職。

東漢的改革

東漢順帝時,左雄整頓察舉,規定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;諸生要通經,文吏要會公文。這是一次把「名聲」拉回「能力」的嘗試。

但制度很快又被世家大族掌握。葛洪《抱朴子·審舉》引當時諺語:「舉秀才,不知書;察孝廉,父別居。」說的正是推薦制被關係與門第侵蝕的現實。

三國的延續與轉變

三國仍用察舉,但曹操多次下令「唯才是舉」,明白表示不能只靠德行名聲。220 年,曹丕採陳群之議,推行九品中正制,選官重心由地方推薦轉向中正品評。

被舉者若名不副實,推薦的長官也可能受罰,這是朝廷對推薦權的一種約束。

一句話

察舉的理想是「讓地方把好人送上來」,現實卻是「讓有關係的人先上來」;制度的好壞,往往取決於誰掌握推薦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