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郡縣,是漢代的地方行政層級。東漢大致分為州、郡(或國)、縣三級。
三級怎麼分
- 州:最初是監察區。全國除司隸外,分為十二州;每州設刺史,秩六百石,負責監察郡國官吏。
- 郡/國:郡設太守,王國設相,秩二千石,掌一郡軍政。
- 縣:設令或長,負責基層治理。
刺史的品秩比太守低,但可以監察太守,這是漢代「以小制大」的設計。
州牧的出現
188 年,劉焉向朝廷建議,以宗室與重臣出任州牧,掌握地方軍政,以平定叛亂。朝廷採納,部分刺史改為州牧,秩二千石。州由此由監察區變成正式的一級行政區。
這個改革短期內加強了地方應變能力,長期卻讓州牧成為割據者:劉焉據益州、袁紹據冀州、劉表據荊州,都是從州牧或刺史起步。
三國
三國各自沿襲州郡縣,但疆域與州數不同。魏的州最多,蜀、吳較少;州的軍政長官,往往就是當地的實際統治者。
縣以下還有鄉、亭、里等基層組織,負責治安與賦役。
一句話
州牧制度本來是為了救東漢,結果卻給了地方官割據的名分;制度設計得再好,也擋不住有兵有糧的人自己說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