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田制,是東漢末年曹操為解決糧食問題而推行的制度。
背景
東漢末年,戰亂、饑荒與疫病令大量農民流亡,土地荒廢,軍隊常常缺糧。196 年,曹操迎漢獻帝到許都,同年採棗祗的建議,招募流民在許下屯田。
辦法
屯田分民屯與軍屯。民屯由官府提供土地、種子與農具,收成按比例分成。《晉書·食貨志》記載:用官牛的,官府得六分、百姓得四分;用私牛而耕官田的,官府與百姓各半。
第一年,許下屯田「得穀百萬斛」,解決了曹操的軍糧問題。此後,曹魏在邊郡與軍鎮推廣屯田;蜀漢在漢中、孫吳在江東,也有類似安排。
為甚麼有效
屯田不只是「多種田」,而是把三個問題一起處理:流民有地可種、軍隊有糧可吃、地方有官府可管。它減少了長途轉運的損耗,也把人口重新固定在土地上。
代價
屯田戶的身份介於民與官之間,負擔不輕,人身自由也受限制。制度能救一時的糧食,卻不一定能讓屯田戶長期安心。
一句話
屯田制的關鍵不是「多產糧」,而是「把糧放在離兵最近的地方」;後勤的距離,就是戰爭的成本。

